September
2011
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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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基金支付比例见表。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小儿脑瘫不设起付标准。
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门槛费) | 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比例) | |
普通居民 | 一类低保、 重度残疾人 | ||
三级医院 | 600 | 50% | 60% |
二级医院 | 400 | 65% | 75% |
一级医院 | 200 | 75% | 85% |
异地就医 | 600 | 40% | 50% |
备注:1、18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起付标准减半;2、连续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门诊特殊病病种有多少?
答:门诊特殊病病种目前共25种,基金支付比例60%,其中小儿脑瘫基金支付比例70%。特殊病种设定不同的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有哪些待遇?
答: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普通门诊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 (在其他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不享受此待遇) 。单次就医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60 元,其中:男满60 周岁和女满55 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超过单次或年度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自理。
生育费用有哪些补助?
答: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顺产(含助娩产)补助报销600元;剖宫产补助报销1200元。参保人员可于生育出院后30日内,凭准生证、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相关病历或出院小结,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3楼,电话3536318)
参保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有哪些补助待遇?
答:参保的持证下肢残疾人、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在我市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分别装配下肢假肢、配备助听器的给予补助。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