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March
2012

提前退休有何条件怎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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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些市民咨询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后有关退休的问题,现作一解答。
正常退休。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合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的,由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于每月8日至24日到合肥市
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办理。

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主要包括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从事国家规定目录内的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等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可办理退职手续。合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提前退休的,由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于每月10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市人社局七楼集中办理。

办理正常退休、提前退休(职)手续的,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均须满15年。